關于提供2023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的通知
各市及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、各縣(市、區 )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、省直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浙江省人力社保廳辦公室關于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 員考試服務工作中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通知》( 浙人社辦發〔2017〕48 號 ) 精神,按照自愿申請、分級負責原則,計劃在2023年度提供1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服務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試時間和科目
( 一) 公共科目筆試。安排在5月21日舉行。具體考試時 間和科目為:
上午9 :00— 11:30 《綜合應用能力》
下午2:00— 3:30 《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
《綜合應用能力》為主觀題,《職業能力傾向測驗》為客觀 題,滿分均為100 分 (考試大綱見附件 1 )。
(二) 結構化面試。安排在6月17日。具體安排為:
上午8:30 統一開始,開始時間不得提前或延后。面試共設3道試題,每位考生思考和答題時間共15 分鐘。面試工作須在 一天內完成。
二、有關工作事項
( 一) 做好考試服務委托工作。市、縣(市、區 ) 兩級有關 單位應在4月12 日前申請委托,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統一 報至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( 以下簡稱省人考 院 )。省直有關單位應在 4 月 12 日前,在省人力社保廳門戶網站 發布招聘公告并通過“浙政釘”機關內部“最多跑一次”欄目“事 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、委托命題等考務工作”模塊向省人考院申 請委托,同時書面發函并致電確認。申請委托項目包括筆試命題、面試命題和網上報名等,不單 獨接受面試命題。不得將省人考院命制的試卷用于未經同意的考 試。
(二)做好考試報名工作。申請委托單位均應使用浙江省通 用招聘網上報名平臺。網上報名按省直、市直、縣(市、區 ) 分級負責原則,分時段開通報名權限。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做好網 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。
(三)做好考點落實和準考證編排工作。報名結束后,各地 根據考生人數及時落實考點。各市、縣(市、 區 ) 在 5 月 11 日 前,按準考證號碼編排規則( 附件 4 ) 完成考場編排,按規定格 式將考生數據庫(姓名、身份證號、準考證號、報考崗位等) 報 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。
( 四 ) 做好試卷預訂工作。各市、縣( 市、 區 ) 在 4 月 28 日前上報筆試試卷預訂單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 ) 和省直有關單位在筆試成績公布后 2 個工作日內,上報面試試卷預訂單 (預訂單 模板見附件5 )。
(五)做好試卷運輸、交接和保管工作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 ) 的筆試和面試試卷領取方式以考前通知為準,各市與縣(市、區 ) 之間的試卷交接方式由各市人事考試機構自行確定??荚嚱Y束 后,試卷由各市(及義烏市)人事考試機構統一押送回省人考院。 省直有關單位至少派2 人攜面試試卷訂單、單位介紹信和本人身份證件,于面試當日早上赴省人考院領取面試試卷,并于考后2日內送回。
( 六) 做好考務組織實施工作。各市、縣(市、區 ) 筆試和 面試工作,由當地人事考試機構或人力社保部門組織實施,上級人事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派巡視人員指導考務工作。省直有 關單位筆試工作由省人考院組織實施,面試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組織實施。
( 七 ) 做好考試經費保障工作。根據《省物價局省財政廳 關于調整我省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收費標 準的復函》(浙價費〔2018〕21 號 ) 規定,考生的考試費按每人 每科50 元標準收取。
三、有關要求
( 一 ) 參加統一考試服務的單位應早計劃、早準備,及時做好計劃審批、公告發布和委托工作。公告應體現公平、公正、公 開原則,明確報考時間、報考條件、考試科目等相關內容。
(二)本次筆試考試形式變化較大,各地各單位須認真對照 考場規則( 附件 6 ) 和監考人員工作程序 ( 附件 7 ),加強考務管 理,確??荚嚫鳝h節順利進行。
( 三 ) 省人考院組織的考試服務均無指定教材。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省人考院名義組織培訓。
( 四 )使用浙江省通用招聘網上報名平臺的單位要加強信息 安全管理,確保報名工作順利實施。委托統一考試服務的單位要 堅持預防為主原則,嚴守保密紀律,嚴肅考風考紀。
附件:1.考試大綱
浙江省社會保險和就業服務中心人事考試院
2023 年 2 月 22 日